常态化扫黑除恶
 
作者:本站编辑  发表时间:2019-11-08 00:00:00  

根据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安排,10月29日,中央扫黑除恶第8督导组组长吴玉良向广东省反馈督导情况。广东省委书记李希就做好督导整改工作作表态讲话,省长马兴瑞主持反馈会议。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8年9月1日至9月30日,中央扫黑除恶第8督导组对广东省扫黑除恶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导。10月12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听取了督导组工作情况汇报,审议通过了督导报告等相关文件。

 吴玉良指出,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广东省委、省政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把开展专项斗争与贯彻落实今年3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广东团审议时提出的要强力扫黑、铁腕惩恶、消除病灶、铲除土壤,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得到根本遏制的要求相结合,组织广东省领导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两个坚决维护”的高度,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质性进展。广东省的一些做法为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

 督导中发现,广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与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省提出的“四个走在全国前列”要求相比,省委省政府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机制和工作部署有待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尚需完善。二是思想认识有待提高,存在盲目乐观、问题意识不强、袒护说情等问题。 三是工作开展不平衡,广州、深圳等珠三角地区工作开展较好,粤东西北地区存在差距。四是新型犯罪问题日渐突显,“套路贷”、校园贷、“p2p”等新类型犯罪影响范围广、侦破难度大,需引起高度关注。五是黄赌毒、“城中村”、涉土地纠纷、盗采河砂等问题比较突出,有些行业主管部门只审批、不监管,导致问题多发。六是有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与公安机关协调联动不够,查处“保护伞”层级较低,排查、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工作滞后。七是线索移交核查工作存在泄密风险,线索办理机制仍需完善。八是基层组织建设有待加强,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问题较为突出。同时,督导组收集梳理群众举报的有效线索,已按规定转交广东省有关方面处理。

 对广东省扫黑除恶存在的问题,吴玉良提出了七点整改意见: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升打击涉黑涉恶犯罪的整体效能。二是严肃追究责任,对扫黑除恶工作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对行业监管不到位、整改不彻底的,要依纪依法严肃问责。三是加大打击力度,形成全社会共同打击涉黑涉恶犯罪的整体合力。四是增强宣传效果,健全完善举报奖励和举报人保护制度。五是完善相关法律,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六是加强案例指导,用判例统一司法尺度、规范政策标准。七是设立研究机构,加强对新型犯罪特点规律、作案手段以及司法认定等方面的研究。

 李希表示,中央扫黑除恶第8督导组对广东开展督导检查,是对广东扫黑除恶工作的“全面体检”“集中会诊”,指出的问题一针见血、切中要害,提出的意见针对性、指导性很强,对我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对督导组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我们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取得新成效。一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抓好督导整改作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和具体行动,以坚决的态度、扎实的作风、严格的要求、有力的举措抓好督导整改,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不辜负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的殷殷重托,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二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不折不扣抓好中央督导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全省各地各部门要把督导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整改,从严从实从细推进整改,强化督查问责倒逼整改,坚决把中央督导反馈问题改到位、改彻底。三要以督导整改为契机,积极主动作为,奋力攻坚克难,推动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以更大力度解决好涉黑涉恶突出问题,把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结合起来,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坚持边打边建边治,健全涉黑涉恶问题标本兼治、源头治理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扫黑除恶工作能力和水平。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开至全省各地。中央扫黑除恶第8督导组成员,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政协主席,副省长,省法院、省检察院负责同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省直有关单位、中直驻粤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广州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及相关班子成员、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等在主会场参加会议。



来源:广州政法网

南方日报记者:祁雷




编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上传*
出生日期*
政治面貌* 籍贯*
身份证号码*
是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
学历* 学位* 是否有驾驶证*
毕业学校* 所学专业*
毕业时间*
外语水平*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身高体重*
联系地址* 户籍地*
现住址* 婚姻状况*
个人简历
(填写需从大学开始)
*
开始日期 结束日期 在何单位/院校 学习/工作 任 何 职
家庭情况* 配偶姓名*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其他家庭成员*
本人特长及业绩
*
奖惩情况
备注
注意事项
1、个人简历填写需从大学开始。
2、身高体重固定格式:XXXcm/XXXkg。
3、所有日期类输入固定格式yyyy-mm-dd。
4、工作单位,如果已离职,请填:无。
5、照片手动上传1寸大小的证件照,上传类型支持常用的图片形式;(大小不超过20K)。
6、家庭情况:无配偶的请填写'无',其他家庭成员为父母及兄弟姐妹。请详细填写家庭成员姓名,所在单位,政治面貌及联系方式。
7、备注栏请填写需要说明的重要社会关系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求职状态

市检网群 :广州市检越秀区检荔湾区检海珠区检 白云区检黄埔区检 花都区检番禺区检南沙区检 从化区检增城区检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号 邮编 : 510630 京ICP备1021714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