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和巡察工作安排,2021年4月2日上午,中共广州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天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在天河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温志文同志作动员讲话,天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林伟忠同志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市委第二巡察组全体成员,天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和部分机关干部参加了会议。
温志文同志在动员讲话中强调,开展政治巡察,是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推动全市各级党组织牢记初心使命、深化自我革命,不断把全市各级党组织锻造得更加坚强有力的重要举措。市委此次决定对天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巡察,充分体现了市委对检察工作的高度重视、对检察干警的关心爱护。市委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扣当前形势任务,结合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职能责任,推动被巡察党组织有力有效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保障人民群众利益、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天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积极支持配合市委巡察组工作,与巡察组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共同完成好市委交给我们的政治任务。
林伟忠同志代表天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作表态发言。他表示,这次巡察是市委对天河区人民检察院各项工作的一次集中“把脉问诊”和全面“政治体检”,天河区人民检察院将坚决拥护市委决定,全力支持、配合、接受市委第二巡察组的巡察,确保巡察工作顺利推进、圆满完成。一是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全力支持配合巡察组的各项安排和要求,切实保障巡察工作顺利进行。三是切实抓好整改落实,推动上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从2021年3月25日至2021年6月11日,对天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巡察“回头看”。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广州市委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天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投诉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8122212130(上班时间接听),邮政信箱:广州市A105邮政信箱转市委第二巡察组,邮编:510046;专门互联网电子信箱:swxcz2@g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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