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检动态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天检动态 > 天检动态   
 
作者:本站编辑  发表时间:2020-11-25 10:00:00  

“读懂检察工作”——我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公开审查


为拓宽人民监督员监督渠道,进一步提高检察工作的透明度,近日,我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审查一宗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

承办检察官介绍案情

1.png

公开审查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检委会专职委员廖丽红向人民监督员详细介绍了犯罪嫌疑人邹某某涉案相关情况及其本人的精神状态、家庭背景、认罪态度,重点阐述了我院审查认定邹某某作羁押必要性审查拟取保候审的法律依据,并向人民监督员介绍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详细说明了法律规定对于四种情形、十二种在押人员可以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以及根据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进行公开审查应当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

各方发言

2.png

邹某某的辩护人、亲属就邹某某的犯罪事实、悔罪表现及身体状况是否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发表意见。我院第三检察部驻看守所的邵青辉检察官对邹某某在看守所关押期间的身体状况和思想认识情况陈述意见。参评的三名人民监督员认真听取了案情汇报和办理意见后,从专业角度、不同层面向承办检察官询问邹某某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细节。

人民监督员评议

评议阶段,人民监督员充分履职,根据案件现有的事实证据、犯罪嫌疑人精神状况、认罪态度等方面对其羁押必要性进行认真评议并填写了人民监督员表决意见书,认为我院办理案件程序合法,且邹某某在羁押期间遵守监规,悔过自新,精神状态良好,其家属已作赔偿,邹某某已获得被害人谅解,一致同意我院承办检察官对其变更强制措施的办理意见。

3.webp.jpg

此次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是根据案情和犯罪嫌疑人身体状况及时变更强制措施,促进矛盾纠纷化解的有效途径,也是我院加大检务公开力度,主动接受人民监督的一个缩影。我院将以此次公开审查为契机,建立人民监督员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常态化机制,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不断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编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上传*
出生日期*
政治面貌* 籍贯*
身份证号码*
是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
学历* 学位* 是否有驾驶证*
毕业学校* 所学专业*
毕业时间*
外语水平*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身高体重*
联系地址* 户籍地*
现住址* 婚姻状况*
个人简历
(填写需从大学开始)
*
开始日期 结束日期 在何单位/院校 学习/工作 任 何 职
家庭情况* 配偶姓名*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其他家庭成员*
本人特长及业绩
*
奖惩情况
备注
注意事项
1、个人简历填写需从大学开始。
2、身高体重固定格式:XXXcm/XXXkg。
3、所有日期类输入固定格式yyyy-mm-dd。
4、工作单位,如果已离职,请填:无。
5、照片手动上传1寸大小的证件照,上传类型支持常用的图片形式;(大小不超过20K)。
6、家庭情况:无配偶的请填写'无',其他家庭成员为父母及兄弟姐妹。请详细填写家庭成员姓名,所在单位,政治面貌及联系方式。
7、备注栏请填写需要说明的重要社会关系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求职状态

市检网群 :广州市检越秀区检荔湾区检海珠区检 白云区检黄埔区检 花都区检番禺区检南沙区检 从化区检增城区检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号 邮编 : 510630 京ICP备10217144号-1